7.3.3用戶計量裝置的安裝位置,應符合下列要求: (1) 宜安裝在非燃結構的室內通風良好處; (2) 嚴禁安裝在臥室、浴室、危險品和易燃物品堆放處,以及上述情況類似的地方; (3) 公共建筑和工業企業生產用氣的計量裝置,宜設在單獨房間內; 7.3.4燃氣表的安裝應滿足抄表、檢修、保養和安全使用的要求,當燃氣表裝在燃氣灶具上方時,燃氣表與燃氣灶的水平凈距不得小于30厘米。 7.4.1居民生活使用的各類用氣設備應采用低壓燃氣。 7.4.2居民生活用氣設備嚴禁安裝在臥室內。 7.4.3居民住廚房內宜設置排氣扇和可燃氣體報警器;裝有直接排氣式熱水器時應設排氣扇。 7.4.5燃氣灶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: (1) 燃氣灶應安裝在通風良好的廚房內,利用臥室的套間或用戶單獨使用的走廊作廚房時,應設門并與臥室隔開; (2) 安裝燃氣灶的房間凈高不得低于2.2米; (3) 燃氣灶與可燃或難燃燒的墻壁之間應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熱措施;燃氣灶的灶面邊緣和烤箱的側壁距木質家具的凈距不應小于20厘米;燃氣灶與對面墻之間應有不小于1米的通道。 7.4.6燃氣熱水器應安裝在通風良好的房間或過道內,并應符合下列要求: (1) 直接排氣式熱水器嚴禁安裝在浴室內; (2) 煙道排氣式熱水器可安裝在有效排煙的浴室內, 浴室體積應大于7.5立方米; (3) 平衡式熱水器可安裝公司在浴室內; (4) 裝有直接排氣式熱水器或煙道式熱水器的房間,房間門或墻的下部應設有效面積不小于0.02平方米的格柵,或在門與地面之間留有不小于30毫米的間隙; (5) 房間凈高應大于2.4米; (6) 可燃或難燃燒的墻壁上安裝熱水器時,應采取有效的放火隔熱措施; (7) 熱水器與對面墻之間應有不小于1米的通道。 |